朋友轉寄來一網上流傳譏諷韓國的短文"韓國來的喔?",文裡,韓國"變成一種形容詞。
"韓國來的喔?"其中可能包含了以下的意思:
1.小動作那麼多...
2.全身上下沒有一處是真的...
3.很有錢喔!!!(連裁判都能收買).
4.小眼睛小鼻子
5.沒運動家精神
6.對外國人似乎都沒什麼禮貌
7.很會睜眼說瞎話喔??
8.喜歡做告密者!!(三星面板事件)
在韓國住了四年,有喜歡也有不喜歡的地方。台灣是孕育我,成長我的地方。台灣的環境,人文與未來永遠是我最關心的。在國外住了二十多年,準備將往後的歲月全心放回這塊土地,懷著即將與睽別多年的鄉親共同守護這塊土地的心情,對「韓國來的喔」倒是有一些感想。
上個月,參加了駐韓大使(台灣駐韓國代表部代表)在官邸舉辦的烤肉聚會。聚會主要目的是歡迎並歡送代表部新舊秘書,同時和在韓的台商聯誼。大使開了場致歡迎詞後,準備返台的秘書被拱上台發表感言。該秘書的第一句話是「六年多前,到韓國報到的第一天,我就在倒數,哪一天可以離開這個沒什麼好留戀的地方。接著轉成感性的口吻,自從新大使/公使上任,經過這幾個月的相處,最近倒是有捨不得離開的感覺。」對於該返鄉的秘書,第一天上任就不喜歡韓國,六年來一路隱忍,卻也做出不少不錯的成績,是讓我佩服地五體投地。筆者自覺是個「小眼睛小鼻子」的台灣人,只覺得人間美,無處不在,即便是異鄉。擦亮了眼,開闊了心,他山之石,可以攻錯,回鄉時,應該可以有一箱箱的‘外匯’隨行的。
當天的閒談也提到台灣和中國大陸普遍存在的反韓現象。網上充斥著無數的反韓的文字,有痛恨,詆毀,調侃等等的謾罵。有號召抵制韓流韓貨的吶喊。 相反地,也有在殿堂或媒體上,大吹韓國能(例如文創產業,造船,..),台灣為何不能。甚至,司法改革中的觀審制,也拿韓國當借鏡 (其實,我是反對的。)
自台韓斷交近20年以來,韓國不把台灣看在眼裡是眾所皆知的,霸氣,好吹牛,求表面好看,不懂國際禮儀都是他們的特點。 我們自己呢?照照鏡子,看看周圍,難道看不到也有類似的人嗎?有需要去韓國才看得到嗎?其實我要說的是,不要輕易將經歷挫折轉成對競爭者的憤恨,然後更擴大到種族或國族的歧視。助長這種偏岐的論述,是否也造成我們慣於指責政治立場不同的人的行動或語言,分裂族群呢?常看到媒體或評論家在政治議題上, 捨棄從地域,文化及習性等差異,就事論事;僅片面解讀媒體報導,對對手人格的批評或謾罵。筆者以為求勝之道不在於慫恿或誤導民粹,而在根本處強化競爭力,知己知彼,制敵於機先,殲敵於戰野。我不贊成無理性或事實根據的激發情緒或仇恨,原因是,我不覺得這種方式,能幫助我們看清競爭者或敵方的面貌,改進自己的缺失,從而提昇競爭力。
關起門來罵個爽,透透氣可以。但是,因此而失去檢討及提昇自己,創造贏面的機會,反而暴露出自己狹窄心態,墮入自己痛恨的韓國化。真的!在很多方面,韓國能,我們萬萬不能!韓國人的一般是非價值或許跟我們不一樣,我們用同樣的形容詞來衡量自己,或者從外面的角度來看自己,我們好了很多了嗎?指控某家公司當「爪耙子」出賣同業全然不守商道,不正是否認了公認的商業規範本意-對消費者提供最大的保護,與對抗資本家壟斷的明文法規嗎?只有讓我們願意支持的企業得利,才是我們相信的「商道」嗎?最近,南韓公平貿易委員會指控台、日、韓多家LCD製造商,違反競爭法規定。被指控的包括台灣的面板廠商包彩晶、友達、奇美及華映,日本的夏普,韓國的三星、LG等。新聞見報,立刻有國內業者批評,這是韓國為了抵制國外業者「不擇手段的作法」。但我國公平會指出,其實韓國對這個案子的調查,早在之前歐盟及美國對LCD提出訴訟時,就已經同步進行。公平會更認為如果有國外廠商在台灣從事「聯合行為」的話,我們同樣可以進行處分。民國八十一年,行政院斟酌經濟政策與經濟環境,並參考美、德、日、韓等國之立法例, 制定施行「公平交易法」,旨在建立公平合理之競爭秩序與環境,以維護市場之正當運作,並消除有礙市場交易之阻力。不管國際法或國內法,維護公平交易的精神是一致的。少數業者「不擇手段的作法」的批評,到底是「睜眼說瞎話」還是「小動作哪麼多」?
之前有國稅局官員鼓勵財稅系大學生舉發逃漏稅,竟然也可以被批評為鼓勵學生當「爪耙子」。在我看來,法的維繫,有時還真的得有「爪耙子」的協助(因此才有所謂的「汙點證人」,「認罪協商」,「寬恕政策」吧)。別再恨「爪耙子」了,要嘛就訂出一個更符合公義且可徹底執行的法,或者乾脆認同業者專漏洞經營也是創意吧。
(三星電子在首爾郊外水源市的廠區)
韓國經濟的竄起,尤其是1997亞洲金融風暴後的復甦及爆發性成長,從某個角度看,是個模仿日本制度,國家政策資源全力支持,與韓國民族意識的維護與擴大的綜合成就。多數的韓國人全然不知道網路上謠傳的某某(如孔子等)是韓國人,中國的某某(豆腐,端午等等)源自韓國。但是,韓國人倒是很清楚,政府或大財團說的做的,都是讓少數人得到最大利益的。一般百姓要不卑恭屈膝,要不得跟大財團掛勾,才得分一杯羹。大財團的研發經費驚人,但是熟悉內部運作的觀察家深知其研發的效率與素質,離進步國家的水準還有相當距離。
這是個競爭的時代,長遠看,是個跟競爭著共存的時代。不同競爭者不同時局互有超前,又因競爭者間的激盪,消費者或一般小老百姓才有選擇的幸福,不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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